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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
重点场所火灾风险和检查要点
1. 关于印发《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指南和火灾风险检查指引》的
通知(应急消〔 2021 〕 59 号)
2. 关于印发《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的通知
(应急消〔 2021 〕 164 号)
3. 关于印发《密室逃脱类场所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的通知(应
急消〔 2021 〕 170 号)
4. 高层建筑火灾风险及监管重点
5. 大型商市场火灾风险及监管重点
6. 博物馆文物建筑火灾风险及监管重点
7. 学校火灾风险及监管重点
8. 医院、养老院火灾风险及监管重点
9. 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风险及监管重点
10. 宾馆饭店、民宿客栈火灾风险及监管重点
11. 合用场所火灾风险及监管重点
12. 出租屋火灾风险及监管重点
13. 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火灾风险及监管重点
14. 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及监管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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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指南和火灾风险检查指引》的通知
(应急消〔 2021 〕 59 号)
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指南(试行)
大型商业综合体是指建筑面积大于 5 万平方米,集购物、住宿、餐饮、娱乐、展览、
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单体建筑和通过地下连片车库、地下连片商
业空间、下沉式广场、连廊等方式连接的多栋商业建筑组合体。大型商业综合体主要火
灾风险如下:
一、起火风险
(一)明火源风险
1 、顾客及员工违规吸烟,随意丢弃未熄灭的烟头;小孩使用打火机、火柴等玩火
2 、违规使用明火、点蜡、焚香;违规燃放烟花等。
3 、餐饮场所厨房使用明火不慎、油锅过热起火;临时增设灶台使用明火;违规使
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及甲、乙类液体燃料。
4 、用餐区域、开放式食品加工区违规使用明火加工食品。
5 、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
(二)电气火灾风险
1 、综合体内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电气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线路受潮、水
浸;电气线路存在过热、锈蚀、烧损、熔焊、电腐蚀等痕迹,造成漏电、短路、超负荷等
问题。
2 、电气线路选型不当、连接不可靠;电气线路、电源插座、开关安装敷设在可燃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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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上;线路与插座、开关连接处松动,插头与插套接触处松动。
3 、综合体内游戏机、游艺设备、冷柜等大功 率 用电设备及 其 电气线路安装敷设不
符合要求, 外部 电源线 采 用 移 动式插座连接;用电设备 停 、 送 电不规 范 ,线路 实际 荷
载 超过 额定 荷 载 ;应急电源 运 行 异常 或 无法实现 切 换 , 蓄 电 池 超 期 使用、 容量 不 足 。
4 、选用或购 买 不符合 国 家 标准 的插座、 充 电 器 、用电设备等电 器产 品;违规使用
挂烫 机、电 熨斗 、 除湿器 、 烘干器 、电加热 茶壶 、电 磁炉 、热水 器 、微 波炉 、 咖啡 机、电饭
煲 、电 暖器 等大功 率 电 器 。
5 、 除冰箱 、冷柜等 必须持续 通电的设备, 其他 用电设备未在 营 业 结束闭 店时 采取
断 电 措施 。
6 、 仓 库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 范 ,违规使用 卤钨灯 等高 温灯具 ,电气线路未 穿 管
保护 , 照 明 灯具 未 按 要求安装 防护罩 。
7 、 节日期 间临时加装的 亮 化 灯具 、 LED 显示屏 、 灯箱 、用电设备超出线路荷 载 ;大
型用电设备及 其 电 缆 线路未 定期 检 测维护 ; 防雷 、 防静 电设 施 未 定期 检 测维护 , 确保
完好有效 。
8 、综合体 弱 电 井 、 强 电 井 内 强 电与 弱 电线路交 织 ;店 铺配 电 箱 未 按 要求安装漏电
保护 装 置 , 强弱 电线路共用一 个配 电 箱 , 配 电 箱 线路出 现温度 过高 现象 , 配 电 箱周
围堆 放 易 燃可燃物品。
9 、电动自行车违规在综合体内 停 放、 充 电,员工 将 电动自行车 蓄 电 池带至营 业区、
办 公区、 休息 区 充 电。
10 、综合体内、 外墙 广 告牌 、 灯箱 破损或密 封 不 严 ,电气线路敷设不规 范 , 因 漏风
渗 水问题引发电气 故障 。 外墙 、室内场所 霓虹灯 、装 饰灯 及 其 电气线路、 控制器 、 变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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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直 接敷设安装在 易 燃可燃材料上,未 采取隔 热 防 火 措施 。
(三)可燃物风险
1 、 各 类场所违规 采 用 聚氨酯 、 聚苯 乙 烯 、 海绵 、 毛毯 、 木板 等 易 燃可燃材料装 饰 装
修 。
2 、 节日 及大型 活 动 期 间 为营 造气 氛 大 量采 用 易 燃可燃材料装 饰 ,如 易 燃可燃物
挂 件、 塑 料 仿真树木 、 玻璃钢模 型 道具 、 海洋球 、 氢 气 球 等 各 类装 饰 造型等。
3 、临时 演 出、展览等场所违规 采 用 易 燃可燃材料 搭 建;综合体建筑内 外 及屋面违
规 搭 建 易 燃可燃 夹芯 材料 彩钢板 房。
4 、超市、商 铺 临时 仓 库大 量易 燃可燃 货 物随意 堆 放,违规存放 酒精 等 易 燃 易爆 物
品。
5 、综合体建筑 外墙外保温 材料的燃烧 性 能不符合要求, 外保温 材料 防护 层脱 落 、
破损、开 裂 , 外保温系统防 火 分隔 、 防 火 封堵措施失效 。
6 、建筑 垃圾 、可燃 杂 物未及时 清理 ,随意 堆 放在屋 顶 、 楼梯 间、 疏散走道 、地下室
设备用房、电 缆井 、管 道井 等区域。
二 、火灾 状态 下 人 员安 全疏散 风险
1 、 冰雪 场、 宴会厅 、电 影 院、 KTV 、 儿童 游乐等场所 经常停留人数 超过 疏散人数 ,
展 销 、 演 出等 活 动 参 加 人数 超过 疏散人数 。违规设 置 员工宿 舍 ,违规增设 夹 层、 隔 间作
为人 员 休息 区域。
2 、与住 宅 违规合用 疏散楼梯 、安 全 出 口 。与综合体连通的宾馆、 酒 店、商住 楼 、 办
公 楼 、 城 市 轨道 交通等共用的 疏散走道 、安 全 出 口 违规 堵塞 、 占 用、 封闭 , 各 单 位之 间
未建 立 火灾 联 动应急 疏散 机 制 , 影响人 员 疏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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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应急广 播系统 不能 正常 使用, 疏散提示 内 容 不 清晰 、不 准确 ,不能 向全 区域 播
送 ;室内应急 照 明 数量 不 足 、 亮度 不 够 ; 疏散 指 示标识 设 置 不符合要求或 被遮挡 。
4 、违规在用于安 全疏散 的 亚 安 全 区内增设商业 摊位 、游乐设 施 、展览展 示 场所;
违规 将 用于安 全疏散 的下沉式广场 改变为 商业用 途 ;违规 将 下沉式广场的 防 风 雨篷
完全封闭 ;违规 将步 行 街 的 端部封闭 ,或 确需封闭 时 外墙 上设 置 的可开 启门窗被 破
坏 ,不能 保证 开 启 面积; 避难 层、 避难 间、 避难走道被占 用,未设 置 明 显 的指 示标识 。
5 、安 全 出 口 、 疏散 通 道占 用、 堵塞 、 封闭 ,安 全 出 口 、 疏散 通 道 处设 置 的 门禁系统
在火灾时 无法正常 开 启 ,未在 显著位置 设 置 安 全 出 口标识 和使用 提示 ,发 生 火灾时
顾客及员工 难 以及时选 择 安 全 的 疏散 路线逃 生 。
6 、综合体内 各经营 主体 营 业时间不一 致 时,未 采取确保各 场所 人 员安 全疏散 的
措施 ;综合体内电 影 院、 儿童活 动场所未 落实确保 场所 独立疏散 的 措施 , KTV 、 酒吧
等 夜 间 营 业的公共娱乐场所未 落实保证夜 间安 全疏散 的 措施 。
7 、 前 室及 防 烟 楼梯 间 常闭 式 防 火 门 处于 常 开 状态 , 防 烟 阻 火及 正压送 风功能受
到 影响 , 人 员 无法 利 用 防 烟 楼梯 间安 全 逃 生 。
8 、综合体未 制定 灭火和应急 疏散 总预案 、 分 预案 和 专项预案 ,未明 确各防 火 分 区
或 楼 层区域的 志愿 消 防 员、 疏散 引 导 员,未 定期 组 织 开展应急 疏散演 练 ,发 生 火灾时
组 织 安 全疏散 混乱 无 序 。
9 、发 生 火灾 后 , 防 排 烟设 施 不能及时 有效启 动,室内 步 行 街 、 中 庭、 天 井 设 置 的
排 烟 窗无法正常 开 启 , 防 烟 分 区功能设 施被 破 坏 , 导 致 起火区域 有 毒 高 温 烟气 快速
蔓延 。
10 、 环形 消 防 车 道 、消 防 车 登 高 操 作场地 被占 用;消 防 救援 窗口无 明 显标识 或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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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 被 广 告牌 和 铁栅栏 遮挡 ,内 侧 被货 架 货 物等 堵塞 , 影响 灭火 救援 。
三 、火灾 蔓延扩 大风险
1 、违规 搭 建库房、 变 电 站 、锅 炉 房、 调 压 站 等设备用房,或临时 搭 建车 棚 、广 告牌
连廊等 占 用 防 火间 距 。
2 、违规 改变 综合体内的 防 火 防 烟 分 区, 防 火 防 烟 分 区处的 防 火 墙 、 防 火 门 、 防 火
窗 、 防 火 玻璃墙 、 防 火 卷帘 、 挡 烟 垂壁 等未 保持完好有效 。 尤 其 是 防 火 卷帘 不能 正常联
动,发 生 火灾 后极 易 造成 蔓延扩 大。
3 、综合体下沉式广场、商业 步 行 街 、 中 庭的 防 火 分隔 设 施 未 保持完好有效 ;店 铺
装 修改 造 后拆 除 或用 普 通 玻璃 替代 防 火 玻璃 ,或 者 用作 保护防 火 玻璃 的 喷 头 被 拆 除 、
遮挡 、破 坏 。
4 、与综合体 相 连的宾馆、 酒 店、住 宅楼 、 办 公 楼 、 城 市 轨道 交通等 其他 功能建筑 相
互 间的 防 火 分隔措施失效 。
5 、综合体内管 道井 、电 缆井 、 玻璃 幕 墙 和 防 烟、 排 烟、 供 暖 、通风、空 调 管 道 未 做 好
横 向 、 竖 向防 火 封堵 , 变 形缝 、 伸缩缝 防 火 封堵 不 到 位 。
6 、 中 庭内设 置海洋球 等游乐设 施 或店 铺 ,发 生 火灾 导 致立 体燃烧 蔓延 ;室内 步
行 街 中 间 走道 区域设 置 店 铺 ; 步 行 街 两 侧 建筑商 铺之 间 防 火 分隔 不符合要求, 非 主
力 店面积超过 300 平方米。
7 、综合体内火灾自动 报警 系统 、自动灭火 系统 、消火 栓 系统 、 防 烟 排 烟 系统 等消 防
设 施运 行不 正常 ,发 生 火灾 后 不能 早 期 预警 、 快速 处 置 ; 擅 自 改变联 动 控制 程序 , 导
致部分 设 施无法联 动 启 动。
8 、未 落实 特殊 消 防 设 计专 家 评审 意 见 或 擅 自 改变 设 计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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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主要场所火灾风险
(一)电影院
1 、 售票 处、 休息厅 、小 卖 部 等处的 爆 米花机、 制 奶 茶 机等设备电气线路敷设不规 范
2 、放 映 机房未 定期 对 放 映 设备、电气线路进行安 全 检 测 ; 影厅 幕布 上方及 周 边 电
气线路敷设不规 范 , 照 明 灯具 与 幕布 安装 距离 过 近 , 且长 时间 保持 高 温 ; 影厅 内 墙
面 固 定 插座松动。
3 、 营 业 结束 时未安 排专 人 进行 防 火 巡 查,切 断 非 必 要电源, 清除 火种。
4 、 窗 帘 、座 椅 、地 毯 、 软包 装、 疏散门 、吸 声 材料等违规 采 用 易 燃可燃材料装 修 装
饰 ; 影厅 内吸 声 结 构 使用可燃材料 搭 建 框架基础 。
5 、电 影 院未 保持 2 个 以上安 全 出 口 和 疏散楼梯 ( 其 中 至 少 应 按 要求设 置 1 个独立
的安 全 出 口 和 疏散楼梯 ); 夜 间 错 时 营 业时,与 其他 场所共用的 疏散楼梯 不能 保证
疏散 要求; 擅 自增设 影厅 和座 位 , 影响疏散 逃 生 。
6 、 售票 厅 醒目 位置 未设 置楼 层平面 疏散示 意 图 , 每 个影厅门口 未设 置 平面 疏散
示 意 图 ;电 影 院未 按 要求设 置 视觉 连 续 的 灯 光 疏散 指 示标 志 ; 疏散走道采 用 镜 面 反
光 材料。
7 、放 映 机房与 影厅防 火 分隔 不 到 位 ; 影 院不能 紧 急 播 放火灾逃 生提示 画 面或 声
音 广 播 ; 影厅 应急 照 明 照度 不 足 。
8 、电 影 院员工组 织疏散 能 力 不 足 ;放 映 机房 无人 值班巡 查, 值班巡 查 人 员不 掌
握 应急处 置 程序 措施 。
(二) KTV 等歌舞娱乐游艺场所
1 、 包 间内违规燃放冷烟花、使用蜡 烛 照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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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节日期 间临时加装的 串串 灯 、 轮廓 灯 等电气线路 直 接敷设在可燃物上。
3 、 营 业 结束 时未安 排专 人 进行 防 火 巡 查,切 断 非 必 要电源, 清除 火种。
4 、空气 清 新剂 、 杀虫剂 、 含 酒精 的消 毒 用品以及高 度酒 类等 储 存不当,与用电设
备、加热 器具 等未 保持 安 全 距离 。
5 、 休息厅 、 包厢 内的 沙 发、 软包 等违规 采 用 易 燃可燃材料装 修 装 饰 。
6 、 夜 间 错 时 营 业时,与 其他 功能区域共用的 疏散楼梯 不能 保证疏散 要求;与 其
他 功能区域 防 火 分隔 不符合要求。
7 、 位 于 袋形 走道 两 端 的房间 疏散 距离 不符合要求。
8 、 门厅 醒目 位置 未设 置楼 层平面 疏散示 意 图 , 每 个 包厢 门口 未设 置 平面 疏散示
意 图 ; 疏散走道采 用 镜 面 反光 材料;应急 照 明 灯具数量 和 照度 不 足 。
9 、 包 房内未设 置 开机消 防提示 画 面,不能 紧 急切 换播 放火灾逃 生提示 画 面、广 播 。
10 、员工组 织疏散 能 力 不 足 ,不 掌握 应急处 置 程序 措施 。
(三)儿童活动场所
1 、 儿童活 动场所的游戏游艺设备、电气线路未 定期 进行检 修维护 、安 全 检 测 ;违
规 采 用 延长 线插座 串 接游戏游艺设备; 照 明线路敷设在 儿童 游乐设 施 软包 防 撞 材料
及 其他易 燃可燃材料上。
2 、 采 用 蓄 电 池 驱 动的游戏机、 骑 行( 乘坐 )玩 具 等娱乐设 施 ,未 定期 对 蓄 电 池 进
行安 全 检查或违规 充 电。
3 、房间、 走道 、 墙 壁 、座 椅 违规 采 用 泡沫 、 海绵 、 毛毯 、 木板 等 易 燃可燃材料装 饰 。
4 、 海洋球 游乐 园 、 儿童 攀爬 游乐设 施 电气线路敷设在 塑 料、 树 脂 等 软包 可燃材料
上; 灯具 与游乐设 施 安 全 距离 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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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违规设 置 在综合体地下空间、 四 层及 四 层以上 楼 层,以及 中 庭、 步 行 街 等 亚 安
全 区域;设 有儿童休息 区的 儿童活 动场所,未安 排 人 员 看守 。
6 、设 置 在高层建筑内时,未 按 要求设 置独立 的安 全 出 口 和 疏散楼梯 。
7 、高空多层 结 构 儿童 游乐设 施遮挡 火灾 报警探 测器 、 洒 水 喷 头、 排 烟 口 、室内消火
栓 等消 防 设 施 。
(四)培训机构
1 、 投 影 仪 、多 媒 体等 教 学设备的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
2 、装 修 装 饰 材料燃烧 性 能等 级达 不 到 要求。
3 、安 全 出 口 和 疏散走道数量 、 宽 度 不 足 , 教 学 培训 隔 间 占 用 疏散走道 、安 全 出 口 。
4 、 教 室 隔 间、 隔断 等装 饰 物 遮挡 、 圈 占 消 防 设 施 。
5 、 教 室 隔 间的 防 火 分隔 不符合要求。
6 、未 按照标准配 备消 防 设 施 设备。
(五)餐饮场所
1 、厨房 排 油烟 罩 、油烟 道 未 定期清 洗 ;厨房内未 按 要求设 置 可燃气体 探 测 报警 装
置 、厨房自动灭火 系统 、燃气 紧 急切 断 装 置 。
2 、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以及甲、乙类液体燃料;超过一 定 面积的地下餐饮场
所违规使用燃气;餐饮区违规使用 木 炭 、 卡 式 炉 、 酒精炉 等明火加热食物。
3 、厨房燃气用 具 的安装使用及 其 管路敷设、 维护保 养和检 测 不符合要求;燃气 软
管与灶 具 及 供 气管连接处未使用 卡箍固 定 , 非金属软 管靠 近 明火或高 温 区域。
4 、使用电加热设 施 设备 烹饪 食品的,电气线路未安装漏电 保护 装 置 ;电加热的
大功 率 烹饪 器具 线路敷设不规 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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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包厢 大面积 采 用 软包 装 修 ,装 修 材料的燃烧 性 能不符合要求;厨房装 修 材料
的燃烧 性 能不符合要求。
6 、餐 厅 桌椅摆 放 占 用 疏散 通 道 、安 全 出 口 ; 擅 自增 改 包厢 占 用 疏散 通 道 ;餐饮场
所 后 场区域 被占 用 影响疏散 。
7 、厨房与 其他 区域的 防 火 分隔 不 到 位 ; 炉 灶、烟 道 等设 施 与可燃物 之 间未 采取隔
热或 散 热等 防 火 措施 。
8 、 营 业 结束 后 厨房未 落实 关火、关电、关气等 措施 ;厨房员工不 会 操 作使用灭火
器 、灭火 毯 、厨房自动灭火 系统 等消 防 设 施器 材,不 会 紧 急切 断 电源、气源。
(六)超市
1 、 熟 食加工区违规使用明火; 熟 食加工区使用的电加热大功 率 烹饪 器具 线路敷
设不规 范 ,超过线路负荷。
2 、 仓 库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 范 ,电气线路未 穿 管 保护 ,违规使用 卤钨灯 等高 温
照 明 灯具 , 照 明 灯具 未 按 要求安装 防护罩 且 未与可燃物 保持 安 全 距离 ;冷库、冷 藏 柜
未 定期 进行检 测维护 。
3 、 仓 库可燃 货 物大 量堆 放,不符合 顶 距 、 灯 距 、 墙 距 、 柱距 、 堆 距 的 “五距” 要求
冷库、 仓 库与 其他 功能区 防 火 分隔 不符合要求; 擅 自 将其他 区域 改为仓 库、冷库。
4 、电瓶 叉 车未 定期 检 测维护 ,在 仓 库内违规设 置充 电 部位 。
5 、商品、 货 柜、 摊位 设 置影响 消 防 设 施正常 使用; 摊位 、商品的 摆 放 占 用 疏散 通 道 ,
堵塞 安 全 出 口 ; 营 业 期 间安 全 出 口 上 锁 。
6 、在 楼板 、 防 火 墙 开设 孔洞 、 门窗 ,破 坏 原 有防 火 分 区; 防 烟 分 区未 划 分 或 被货
架 、装 修隔断 破 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