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训练管制程序
文件编号 :
文件类别 :
发行版次 :
发行日期 :
核 准 审 查 制 订 发行管制
制订单位 : 经管 中心
文件编号
总版本
类 别
教育训练管制程序
总页次
__13 页
程序书
制(修) 订 履 历
版本
页次
制(修)订内容
制 ( 修 ) 订日期
文件编号
版 本
类 别
教育训练管制程序
页 次
1/13
程序书
1 目的
为配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培育人才,传授经营管理、销售技巧、生产技术、维修技术与环安卫
管理、 HSF 管理方面等所必须具备的观念与技术,以扩展公司业务,以促进公司产品质量优良
有效达成公司经营之目标及质量 ( 含 HSF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 ), 环安卫目标和指针。
2 适用范围
2.1. 本程序旨在对公司各项教育训练给予有系统有计划的推展、评估、检讨、改善、管理等作业,
以落实教育训练工作及强化再教育之训练,提升公司人员之工作素养。
2.2. 内部训练者,凡本公司在职员工均适用之
2.3 国内派外训练者,在职员工必须试用期满且任用合格后,经(副)总经理核准资格者。
2.4 国外派外训练者,在职员工必须试用期满且任用合格后服务满半年以上年资,且工作考绩
评定优良,经总经理核准资格者。
3 权责
3.1 经管中心人事单位 :
3.1.1 鉴别训练需求并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
3.1.2 督导实施年度训练计划。
3.1.3 检讨并评估训练成效。
3.1.4 负责上岗基础培训及协助在职训练及特殊技能训练。
3.1.5 管理训练相关记录,提供咨询与协助。
3.2 各单位 :
3.2.1 人员需求申请、考核与录用。
3.2.2 鉴别且提报训练需求。
3.2.3 督导实施本部门人员上岗基础培训、在职训练及特殊技能训练。
3.2.4 人员参加相关训练。
4 名词定义
4.1 直接人员 : 直接参与生产的人员。
( 含产品制造中心成品制造、零件制造、产品开发中心制样室、品保中心 QC 等单位之直接作业人员 )
4.2 间接人员 : 除直接人员以外之人员。
4.3 内训 : 指在厂区内部由内聘或外聘讲师所讲授的训练。
4.4 外训 : 指受训人员至厂区外部的专业机构或其它工厂(公司)的训练。
4.5 新进人员训练 : 指对报到未满试用期的新进员工所进行的职前训练。
4.6 在职训练 : 指针对试用期满且正式任用的员工,为提升其工作上的专业知识、素养、技术、技
能等所实施的训练。
4.7 转岗训练 : 指因工作需求调动工作岗位,为确保其胜任调动后工作岗位之专业知识与技能要
求所实施的训练。
文件编号
版 本
类 别
教育训练管制程序
页 次
2/13
程序书
5 、作业流程
如附图一
6 作业内容
文件编号
版 本
类 别
教育训练管制程序
页 次
3/13
程序书
项
次
作业
流程
执行
部门
作 业 说 明
相关文件
/ 表单
6.1
教育训
练规
划
人事
/ 各单
位
6.1.1 规划人员任用之资格及工作分配 , 由各单位主管订定《职
务说明书 》 , 作为人员聘任及工作分配之 依据 。
6.1.2 教育训练分为新进人员职前训练和在职训练 两 类 , 分别
实施训练。
6.1.3 关 键 岗位人员之 代 理人资格须具备一定 证 件、资质的,
并提供相 应 培训 证 明。 休假超出两个月 的员工须培训合
格后再上岗。主管 代 理人 若是 新进之员工,须 于入 职 两
个月 后,并培训合格后才能 做 为主管的 代 理人。
6.1.4 对 于承担影响 质量要求、内部要求、 法 规或 法律 要求 符
合 性 的新的或者调 整 职责的资 材 中心 ( 含 采购 、生管、 仓
库 ) / 行销业务中心 / 产品开发中心 / 产品制造中心 / 品保
中心相关人员, 应 对其进行在职培训(其中 还应包括
顾客 要求培训)。
1. 职务说
明书
2. 职务 代
理人 清册
6.2
新进人
员的 三
级 教育
培训 /
考核
人事
/ 各单
位
6.2.1 职前训练 :
6.2.1.1 入 职前培训 :
a) 由人事单位对新进人员统一进行职前培训 , 向 新进人员作
公司 背景介绍 , 讲 解 厂规厂 纪 及公司 组织 , 倡 导公司质量
政策 ( 含 HSF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 ) 、环安卫 政策 、质
量目标 ( 含 HSF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 ) 、环安卫方针、
环安卫目标和指针、 RBA 政策 培训、工作 时 间及 出勤 教
育训练的培训、品管基础知识 ( 含 HSF) 、及厂 级 安 全 培
训、 综 合管理体系基本 概 念及产品 介绍 , 消防 安 全 知识
的讲 解 等。人事在培训前核实教育训练 签 到表 应到人员
姓名确实签到后进行培训 , 入 职人员未参加新进人员
培训或考核 不 合格者, 不 予上岗。
b) 新进人员上 课 后 , 由讲师负责 做 训练评估 , 评估合格者由
讲师在《教育训练 签 到表 》 之考核 结果栏 内 填写“ 合格 ”
或 “ OK ” , 不 合格 则填写“ NG ” , 有书面 笔 试的请分 数
填 在备 栏 内以 做 为教育训练评估之 证 明。 不 合格者再培
训, 三 次 不 合格申请 辞退 ,考试方式均以 口 试为主。
6.2.1.2 车 间培训和 班组 培训
a) 新进员工由经管中心门进行 车 间岗位实 际操 作的
培训,传授质量(含 HSF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
1. 教育训
练 签 到表
2. 考 勤信
息 系统
3. 新进
人员教育
训练 课 程
表
4. 上岗 证
文件编号
版 本
类 别
教育训练管制程序
页 次
4/13
程序书
系)、环安卫知识和相关的岗位知识,一 般 以一
至 七天 培训为准 则 。
b) 生产单位新进作业人员受训期间 , 不可 安 排 在流 水线
重点 岗位作业 ;( 一 旦 到岗 , 就 表 示 受训 完毕 .) 必须在特
定区 域 , 以 蓝色 工 帽 区分 , 且所用 Tray 盘颜色 与其它人 也
需有区分 , 组装 后之产品必经 熟手复 检 , 经主管确 认 合格
后方 可 发上岗 证 上 线 作业。
c) 搬运 、 焊锡 、 全 检及技术、 仪校 、内 校 等人员需 依
“ 附件 二” 之规定,接受实 习操 作训练 , 合格后
方 可从 事 该 项工作。
6.2.2 新进人员上 课 后 , 由讲师负责 做 训练评估 , 评估合格者由
讲师在《教育训练 签 到表 》 之考核 结果栏 内 填写“ 合
格 ” 或 “ OK ” , 不 合格 则填写“ NG ” , 有书面 笔 试的
请分 数填 在备 栏 内 , 考试 不 合格者需 补 考一次,以 做 为
教育训练评估之 证 明。
6.2.3 如有书面考试 时 以 60 分为合格分 数 。
6.2.4 新进人员上 课 及考核 结果 由人事 登 录 于 考 勤信息 系统
中
并供调 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