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河北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数学
科目考试说明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本考试说明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2017 年版 2020 年修
订),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数学教学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核心
价值、学科素养、关键能力、必备知识”为考查内容,综合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有效
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一)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试卷满分为 150 分。
(二)试卷结构
1. 题型:单项选择题和判断题。
2.内容比例
专题
具体内容
约占比
例
基础知识 集合与逻辑用语、不等式
10%
函数与导
数
函数的概念和性质、基本初等函数、导
数、数列
50%
几何
立体几何、平面解析几何、向量、复数
30%
概率与统
计
计数原理、概率与统计
10%
二、考试能力要求
(一)数学运算能力
能够识别运算对象,理解和掌握运算法则,会根据法则、公式等探究运算思路,选择
运算方法,设计运算程序,求得运算结果等。
(二)直观想象能力
借助空间图形认识事物的位置关系、形态变化与运动规律;利用图形描述和分析数学
问题;利用数与形的联系,构建数学问题的直观模型,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
(三) 据分析能力
具备数据收集、数据整理、信息提取、模型构建、数据计算、分析推断能力。
(四)逻辑推理能力
会用演绎、归纳和类比进行推理,能准确、清晰、有条理地进行表述。
(五)数学抽象能力
会对实际问题进行观察、比较、分析、综合、抽象与概括,并用数学语言进行描述。
(六)数学建模能力
主要是从实际情境中的问题出发,抽象出相关的数学模型,求解结论,验证结果,解
决问题。
三、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 集合与逻辑用语
1.集合
(1)集合的概念与表示:了解集合的含义;了解全集与空集的含义;理解元素与集
合的属于关系;能用符号语言刻画集合。
(2)集合的基本关系:理解集合之间包含与相等的含义;能识别给定集合的子集。
(3)集合的基本运算:能求两个集合的交集、并集;能求子集的补集。
(4)能使用 Venn 图表达集合的基本关系与基本运算。
(5)理解区间的含义。
2.常用逻辑用语
(1)理解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充要条件的意义;理解命 题中条件与结论的关系。
(2)全称量词命题与存在量词命题 及其否 定。
(二)不等式
1.掌握 不 等式的 性质 。
2.能用基本 不 等式解决 简 单的 最 值问题。
3.一元二 次不 等式: 了解一元二 次不 等式与相 应函 数、方程的联系,能借助一元二 次
函 数求解一元二 次不 等式。
(三)函数与导数
1. 函 数的概念与 性质
(1)了解构 成函 数的要素,能求 简 单 函 数的定义 域 。
(2)能用 恰当 的方法表示 函 数。
(3)能 简 单 应 用分 段函 数。
(4) 函 数的 性质 。
2.基本 初 等 函 数
(1) 幂函 数
① 了解 幂函 数
② 理解五 种幂函 数 (y=x,y=x^ 2 ,y=x^ 3 ,y=x^- 1 ,y=x^ 1 / 2 ) 的变化规律。
(2) 指 数 函 数
① 掌握 指 数 幂 的运算 性质 。
② 理解 指 数 函 数的概念、图 像 、 性质 。
(3)对数 函 数
① 理解对数的概念 及其 运算 性质 ,会用 换底 公式。
② 了解对数 函 数的概念、图 像 、 性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