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位租赁合同
要点:
甲方(出租方)将其小区内停车位租赁给乙方(承租方)时,可使用本协议。
甲方(出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车位
地下停车场内车位;
二、乙方车辆型号
车辆型号 。
车牌号码 。
车主姓名 。
车辆颜色 。
备注: 。
三、承租方式
1.甲方将地下 层 号车位租予乙方使用。
2.双方同意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 (¥ 元),甲方有权根据政府部门指导价或
规定收费标准调整收费,但应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提供智能卡壹张,供乙方停车与住宅智能系统出入使用,编号: ,收取押金 元
/张(合同终止时凭证退回),工本费 元/张。
4.付费方式:乙方必须于每月 日前缴交下月租金,逾期则视作自动放弃继续租用该车位,
管理处有权自动中止智能卡功能,禁止乙方车辆进入。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循章对小区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并制定车场《车辆管理条例》。
2.甲方有权禁止任何高度超过 米的车辆,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3.甲方有权无需事前通知或警告,而将乙方违章车辆锁扣/拖走处理,所引致的费用及后果由
乙方负责。
4.甲方应安排车场管理人员 24 小时值班及智能化监控管理。
5.甲方应负责停车场内消防设施、清洁卫生处于良好状态。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签订本协议时,必须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等复印件。
2.乙方必须购买车辆全部保险,同时将车辆锁好,贵重物品、车辆出入证切勿放置于车内。
否则造成车辆遗失(包括车内物品)及意外损坏,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办理月租停车出入证后,该车辆享有 者当 月内不 限次数 出入停车场的权利。
4.乙方必须将车辆停放 在 指定的车位 界线 内,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乙方 承担 。
5. 若 乙方租用指定车位 被其他 车辆 占 用,乙方有权 要求 甲方协 助撤离 ,甲方应 尽量配 合提
供。
6 .乙方必须 遵照 出入证的 专 车 专 用制度,禁止 转借 、交 换 、超期使用。
7 .乙方不 得 利用车位作 其它 用 途 ( 如 : 装卸 或 堆积 物件、 维修 车辆等)
8 .乙方应自 觉爱护 停车场 公共 设施与卫生。
9 .乙方应自 觉按 时缴 纳 停车位租金。
六、其他
1. 因 本合同引 起 的或与本合同有 关 的任何 争 议,由合同 各 方协商 解决 , 也可 由有 关 部门调
解 。协商或调 解 不成的,应 向 甲方
所 在 地有管 辖 权的人民法 院起诉 。
2.本合同一式 二 份, 各 方 各执 一份。 各 份 文 本 具 有同等法 律效力 。
3.本合同经 各 方签 署 后生 效 。
签 署 时 间 :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 系人:
联 系方式:
地 址 :
提示:乙方贵重物品切勿放置于车内,车内物品如有遗失,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乙方(签字):
联 系人:
联 系方式:
地 址 :
地下停车位租赁合同
甲方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住 址 :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
住 址 :
甲方同意将 其 所有的本合同 项 下的停车位 ( 以 下 称 本停车位 ) 由乙方有偿使用,
乙方保证交 纳相关 费用并 按要求 使用本停车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 就 停
车位租 赁 事 宜 , 达 成 如 下合同, 以兹 信 守 。
第一条 本停车位位置
本停车位位于 福州市鼓楼 区 梅兰路 12 号大 儒世家藏珑 小区( 以 下 简称 本小
区) 42 号停车位(车位号码 以开发 商排 序 为准)。甲方应 确 保本停车位处于 适 租
状态。
第二条 租赁期限